2010年1月8日

727教室分配管理使用細則

國立政治大學政治學系727教室分配管理使用細則
2010/1/6期末系務會議通過

第一條 本細則依本系727教室使用辦法第3條訂定之。

第二條 凡本系教師之專任助理、本系博士後研究員、本系兼任講師、訪問學者,以及其他本系認可之優先人選均得申請使用,無須抽籤。研究生學會應依照其需求,妥適安排727教室之空位,以利其研究之用。

第三條 凡本系在學研究生均得申請使用。具備以下資格之研究生得優先分配:獲國科會計畫獎勵、已通過論文大綱審查或資格考、獲得本系研究生獎學金、家境清寒者,以及其他本系認可之優先人選。剩餘之空位,由申請人參與抽籤,以決定使用資格。

第四條 已申請獲配本校其他研究讀書空間之研究生,不得重覆申請727教室之研究空間。重覆獲配空間者,應擇一使用。

第五條 727教室之借用,博士生借用一次以一學年為期限,碩士生借用一次以一學期為期限。若有特殊情形,可向研究生學會提出申請,經所代表會議核可者不在此限。

第六條 727教室之借用,原則上每學期辦理一次,經研究生學會審查通過即分配使用。若有空間空出時,研究生學會即公告受理申請分配。研究室之借用期限期滿,借用人得重新申請參與抽籤,至多連續使用一次。

第七條 通過研究空間申請者,須繳交壹千元保證金,期滿遷出後退回。

第八條 727教室使用時間為8:00~22:00。

第九條 727教室之借用人應自行推選一名自治管理員,負責保管727教室之鑰匙。鑰匙不得複製。

第十條 727教室內之藏書為本系財產,平時應上鎖於書櫃內。非經系辦許可,借用人不得擅動之。

第十一條 如有違反使用規定者,研究生學會得簽請本系系務會議議處。

第十二條 本細則經系務會議通過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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